宗旨、歷史、對象

宗旨:

1.鼓勵和加強香港警方與青少年之間的溝通和認識;

2.促進青少年與警方合力撲滅罪行;

3.發展青少年對社會的責任感及灌輸正確的價值觀;

4.提供多元化的活動及訓練,培育領導才能,裝備他們成為未來領袖

 

歷史:

少年警訊計劃(簡稱少訊)於1974年7月由前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凌基理先生創辦。

 

對象:

本校四至五年級同學